当前位置:主页 > 协会动态 >

9部委联合发布:扶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补贴、贴息贷款“打包出台”!

时间:2020-06-27 | 栏目:协会动态 | 点击:

6月17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

1

谁是创新创业带头人

 

文件提出,到2025年,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创新创业层次显著提升,创新创业队伍不断壮大。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达到100万以上,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那么,哪些返乡入乡人员是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的重点?

 

一是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据调查,返乡农民工占农村创新创业人员的70%,他们的创业成绩决定了农村创新创业总体情况。要支持引导返乡农民工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休闲旅游业、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等,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鼓励入乡创业人员。鼓励更多入乡人员发展智创、文创、农创等创意新颖、受众年轻、效益良好的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培育一批优秀的入乡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农民学技术、闯市场、创品牌,提升乡村产业的层次水平。

三是发掘在乡创业能人。传承中国乡土文化、手工技艺等的“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支持他们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培育一批在乡创业能人,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乡土特色产品,保护传统手工艺,发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2

有什么政策支持

 

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主要从“钱、地、人”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1、资金扶持:
1)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扶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
3)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积极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融资担保
4)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或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设立返乡入乡创业资金,并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项目。
5)对入驻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对厂房租金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额度减免。

2、保障创业用地:

一是强化用地计划保障。各地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做好农村创新创业用地保障。二是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支持开展县域农村闲置宅基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村庄空闲地等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3、人才扶持:

一是政策激励。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所需人才纳入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和住房补贴等范围。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入乡创业,允许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农村创新创业企业。二是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增加优质教育、住房等供给。

文章转自网络,转载请注明来源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