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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 | 乡村振兴这么看: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

时间:2020-06-27 | 栏目:党建工作 | 点击:

《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这篇重要文章是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9月21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总书记在文中指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时至今日我们再次学习这篇重要文章,我们需要弄清楚,为什么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以及新时代下我们该如何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这是“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的两个重要问题。

  

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我国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因而总书记说“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可以看出,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我们自己探索出来的乡村振兴之路。

  

新时代下我们该如何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我们现在不妨把时间拉回到2019年3月8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一堂生动的“乡村振兴课”格外引人注目。习近平总书记是这堂课的“主讲人”。在这堂课里,总书记结合河南农业大省的实际,深入浅出地讲清讲透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强调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那么,如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就是要向改革要动力,重点在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下功夫。

  

城乡融合发展要跳出乡村看乡村,不能只靠乡村自身积累,还要推动资源要素的强力反哺,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

  

要优化城乡基本服务的供给模式,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也能享受到丰富多元的公共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门槛不断降低,已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这是了不起的成就。

  

但也要看到,户籍制度还是横亘于我国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一道身份鸿沟,到2018年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

  

城乡融合发展,既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居家进城落户,又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进城的进得放心,留在农村的留得安心,实现进城和留乡各得其所、城镇和乡村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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