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在近日公布的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明确要求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疫情背景下“地摊经济”这一公共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多主体的复杂博弈。
一、底层摊贩:获小利容易,获大利难
对于移动摊贩而言,和店面经营者相比,他们的优势在于不用支付租金,而且能够在不方便设置店面,但是人流量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商业经营,而他们获得这样优势的前提是,“抢”到一个好位置。
从城市的整体布局来看,好的位置是稀缺的。越好的位置,竞争就愈发激烈,人们试图通过灰色手段以获得经营机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意味着获得经营机会门槛被不断提高,也就是说,如果不采取恰当的保障措施,放松对地摊经济管控主要惠及的对象,有时很有可能不是这一政策原本试图指向的弱者——底层民众。
二、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还是地摊经济?
对于消费者而言,地摊经济有以下几个好处:
第一,地摊消费能够降低中下层民众的生活成本。
第二,地摊经济生产了一种消费文化。一些年轻人和中年人喜欢在具有“烟火气”的地摊中消费,尤其是一些夜生活发达的城市,地摊成为了他们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对于一些孤独的中老年人而言,逛地摊同样是他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主要在晚上消费,后者主要在白天消费,一黑一白,为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
三、实体店经营者:网络购物与地摊经济的双重挤压
在疫情爆发的背景下,网络购物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原本受到网络购物冲击的实体店经济所受到的冲击加剧,大量的店铺裁员了。在地租和人工成本下降的幅度比店铺收益下降幅度小的前提下,地摊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也会给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实体店经济造成一定的压力。另外,还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相比于地摊经济,实体店经济更加好管理,而且相比于前者,他们为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公共收益,为城市的公共建设做出的贡献更多。在地摊经济和实体店经济的投入、产出比相同的情况下,和实体店经济从业者一样都在城市依托于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经营,享受城市基础建设带来的一系列好处的地摊经济从业者,实际上是搭了前者的便车。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扶助贫弱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目标。一方面,在地摊经济的从业者都是贫弱者的情况下,他们搭这个便车并没有什么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贫弱者在其他方面失去过多将会因此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但是如果搭便车获益的主体是拥有各类资源的“强者”,那么搭便车的合理性可能会下降。这也是发展地摊经济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周边居民:谁将我们从噪音和道路阻塞中拯救出来?
地摊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脏乱吵,对于周边城市居民的影响极大。也许有人会说,你要享受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也要承受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麻烦。问题是,对于许多人而言,尤其是地租经济周边的居民而言,好处与麻烦是不对称的,而且麻烦总是多余好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和大多数消费者一样,地摊经济只是满足了周边居民部分的需求,但是相对于不住在周边的消费者,他们却承担了大部分地摊经济的成本。脏乱吵本身是地摊经济成本低的原因之一,消解这些负面影响都是需要成本的。在地摊经济的消费者承受成本增加的空间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地摊经济从业者基本没有动力来改善经营质量或者经营环境。这意味着周边的居民一直要承受地摊经济的脏乱吵。
五、城市管理者:开启与摊贩、周边居民等主体的新一轮博弈?
对于城市管理者而言,地摊经济的发展,意味着城市管理成本的上升。成本上升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纠纷与矛盾。由于地摊经济具有不确定性(不同经营主体的经营位置和经营者之间的边界较为模糊),因此关于地摊经济的利益博弈空间就会长期存在,与此相关的纠纷与冲突也会不断上演。这些矛盾部分地可以通过“自治”的方式解决,但也有很多问题会外溢出来,要依靠城市管理者的力量来解决。利益越大,纠纷和矛盾越多,外溢的可能性也会增大。这必然会增加城市管理的负担。而且由于地摊经济发展中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比如交通、市场管理、治安、社区管理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再加上有可能的责任定位不清晰(地摊经济往往在城市的不同功能区的边界地带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往往需要协调多部门共同行动,这必然会增加管理成本。
第二,保证与地摊经济相关的不同利益主体受益与受损程度相对称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地摊经济从业者而言,他们不愿意增加经营成本以解决脏乱差吵等问题,因为这会使他们失去竞争优势。因此这些成本只能长期由周边的城市居民承担。虽然城市居民能够通过市民热线等方式,快速地动员城市管理者来解决这些问题,以便将这些成本转嫁给整个城市。一些地区管理者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客观上其管理成本和负担在增加。更为麻烦的是,一些城市管理者与流动的摊贩之间难以高效对接,也就很难组织流动摊贩来有序分担这些成本,因此这些成本最终只能由周边居民和城市管理者来承担。这也意味着问题长期难以得到解决,周边居民不得不长期承担这些成本,他们心中会不断积累对于摊贩的不满,同时也会积累对于管理者的不满。但是周边居民往往只能向管理者转移或者发泄这种情绪,比如在管理者从事其他管理事务时,给管理者“设障”或“添堵”,因此城市管理者也跟着承担了越来越多的成本。最终,这些成本将由地摊经济所在的整个区域甚至是整个城市的居民来承担。
第三,地摊经济承担地租、税费负担小,甚至没有,这意味着城市管理者从地摊经济发展中获得的管理资源十分有限,但是地摊经济的脏乱吵差等特征却导致管理者的管理负担成倍增加。收益没有增多,但是成本上升,进一步凸显城市管理者在地摊经济管理过程中的高负担。
第四,摊贩的流动性强,主体多,管理者与管理的对象难以形成相对稳定有序的互动,对接成本较高。
在发展不规范的情况下,这一系列问题导致城市管理成本上升,使得城市管理者陷入与摊贩、周边居民之间的不断纠纷和不断博弈中。在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与这些博弈甚至是冲突相关的新闻屡见不鲜。最近这几年,这类新闻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对地摊经济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是因为结合整个城市不同功能分区的布局,城市管理者、摊贩和周边居民之间经过长期的博弈与协商,已经形成了一种相对有序的互动模式。重新放开地摊经济,扩大地摊经济的发展规模,会不会引发不同主体的新一轮的博弈,又会给疫情之下城市的管理带来哪些挑战,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地摊经济本身的不确定性和脏乱吵差等问题,是地摊经济保持其优势的伴生物,这一方面提升了真正的底层民众从地摊经济发展中获利的难度;另一方面,提升了地摊经济的管理成本。从地摊经济的这些特征来看,要保证地摊经济的发展真正为底层民众提供一点温暖,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针对参与地摊经济发展的主体设置一定的门槛,从而保证真正的底层获得经营机会。在地摊经济所拥有的市场有限,在关于某些好摊位的竞争十分激励的前提下,这一方面能够避免地摊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因为参与人员过多而被过分稀释。另一方面,这能够避免不需要依靠地摊经济的主体或者“强者”参与到地摊经济的竞争中,挤压底层民众的获利空间。这一措施实施的关键在于对不同主体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以保证最好的位置给最需要的人,而不是最强的人,实现地摊经济的救济性质。
其次,管理人员要动态地介入到地摊经济发展机会的分配和调整中。在陌生的城市社会,在非正规经济还依然存在的背景下,受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经济状况的审核往往难以做到十分精准,而且我们也很难准确了解到一些主体的社会关系资源如何。因此即使设置了经济门槛,我们仍然不能够保证那些无需救济的主体能够被筛选出去,也不能够保证过大的利益不会滋生新的问题乃至暴力。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动态地介入到摊位的分配秩序中,根据不同摊贩的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摊位的分配,避免某些摊贩长期占有较好的盈利机会,导致利益分配秩序固化,大多数底层民众获利受限。
另外,要对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收益和成本进行基本的核算,探索地摊经济收益和成本分摊的合理方案。从既有的地摊经济发展秩序来看,相关利益主体的成本与收益并不对称,是地摊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爆发冲突和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放活地摊经济,这些问题也会凸显。因此,要保证地摊经济有序发展,首先要了解地摊经济发展的好处和成本是什么,谁能够从“地摊经济”的发展中获得好处,谁又承担了地摊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本。其次,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或制定相应的政策,以保证获得过多好处的主体,比如占据好位置的经营主体,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了过多成本的主体,比如周边居民,得到一定的补偿。尽量做到权责利匹配,如此才能够避免地摊经济发展中可能反复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以保证地摊经济长期为底层民众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